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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钱财后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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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1-22 11:04: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沛县法院审结一起网络诈骗案件,而被告人之所以实施诈骗成功,竟是网络虚拟的环境成就了犯罪的实施。

  2015年8月,被告人张明在吉林省公主岭市拍摄他人所养的阿拉斯加雪橇犬照片后,在网上发布照片并虚构上述雪橇犬系自己所有予以销售,后通过微信与江苏沛县人刘某联系,并谈好,以火车或飞机托运的方式销售给刘某阿拉斯加雪橇犬4条,价值1万元。刘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上述款项,张明收款后未发货,并失去联系。刘某方知可能被骗了,于是赶紧报警。警方通过银行卡信息查询到张明,将其抓捕归案。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张明的家人退赔被害人刘某1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责任编辑:江苏沛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