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这是一起由同性恋引发的案件。
案情倒很简单:因自己的“旧爱”要结婚,两人要结束同性恋关系了,一方威胁要公开两人曾是同性恋,并以此为由多次勒索钱物,涉案近5万元。有意思的是,受害者连自己结婚时的“三金”都给了对方。而对方收下后立即变卖,吃喝挥霍掉了。
昨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
●相识后由朋友发展成同性恋
刘娜,今年24岁,丰县人。李洁,25岁,沛县人。两人均为女性。
事情得从2010年讲起,这一年,李洁在丰县某商场打工,刘娜去该商场应聘。就是这一次,两人相互认识了。再后来,发展成了朋友关系。据刘娜归案后的供述,大约是2011年的时候,两人发展成了同性恋的关系。在同性恋的关系中,李洁是女的角色,刘娜则是“男人”的角色。期间,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这段关系在2013年年底发生了变化,刘娜当时准备结婚了。而在这期间,因为两人一同在刘娜的家里生活过,刘娜的母亲已经察觉到有些不对了。2013年11月前后,刘娜的母亲来到沛县寻找刘娜,希望她能回家,安安生生地结婚过日子。但此次没有找到刘娜,却见到了李洁。刘娜的母亲给李洁有过短暂的交流,大意是说,刘娜要结婚了,劝两人不要再联系。
●双方打算不再联系
事情被家人发现并摊牌,刘娜和李洁两人相约到沛县一家饭店吃饭,也准备把两人的事情说一说。这一次的相聚,有几个信息是可以肯定的:刘娜的母亲找李洁了,刘娜谈了对象,而且有一段时间了,双方口头表示不再联系了。
刘娜说:“我的彩礼钱都花到了李洁身上,不联系了可以,但你得给我钱。”“多少?”“10万元。”但李洁没有同意。“我没有这么多钱。”事后,李洁也承认,两人相处期间,刘娜花的钱多一些,大概有五六千元的样子,也都是吃吃喝喝用的。最后,两人商定,李洁给刘娜一万元,双方不再联系。
此后,两人的联系的确少了。而刘娜也没有马上向李洁要钱,用刘娜的话说,“我那会有钱,不用问她要。”
●彻底断绝关系后开始催着要钱
时间到了2014年下半年,双方还保持着一定的联系。这一天,李洁对刘娜说自己也找男朋友了。而在这之间,也就是2013年年底,刘娜已经结婚。刘娜说:“你竟然也找了男朋友了,那就得还我一万块钱。”李洁也没有反对。而在这之后的几个月内,李洁断断续续给刘娜汇了7000多元,这一点,刘娜是承认的。
2015年年底,李洁结婚了,两人也彻底断绝了同性恋的关系。
刘娜要钱的节奏开始变快了。刘娜找到了李洁声称,说好的结婚前还钱,现在还差几千块,抓紧还。于是李洁在婚后又给刘娜汇了一次钱。此后,用刘娜的话说,李洁把她的电话、微信、QQ都拉黑了,一时也联系不上了。没想到,不多久,李洁又给刘娜主动联系了。究其原因,李洁这样解释的,其对象去了南京打工,一个人在家无聊,所以又和对方联系了。
而此时的刘娜和自己对象的关系并不好,正在闹离婚。“我结婚时候的钱也花得差不多了,手头上没有钱花,所以就想问她要钱。”
●威胁对方要把两人的过去公开
2015年1月,刘娜向李洁说,自己开车撞人了,得赔别人钱,抓紧让李洁给她汇钱。李洁说,在整个2015年1月间,其先后六次汇去了一万多元,还有一次没有单据了,应该是9000多元。而在2015年2月至6月,她又先后汇了26次钱,也是1万多元。至于一共汇了多少钱,李洁自己说,应该有4万多元。
李洁说,自己其实也没有钱,很多钱都是借的。每次刘娜要钱,都会编出一个理由,有时是开车出了车祸,有时是父亲生病了,有时是闹离婚赔钱,还有分房子、办贷款等等。有一次,刘娜说自己没有钱了,想要贷款还钱,但是没有钱跑货款,她又前后给她1万元以上。
李洁说,每次借钱的时候,要是不给她,她就会威胁说,把两人之间发生同性恋的事情给对象和婆婆说。“我怕她给我对象和我婆婆说,所以一次次给她钱。”
●将对方金首饰拿去卖钱
2015年2月的一天,刘娜问李洁要钱。李洁说实在没有钱了。刘娜说:“你不是结婚了吗?那肯定有金项链、金手链、金戒指之类的,把这些拿来,去抵押贷款。”
之后的几天,李洁果真把东西分三次给了刘娜。刘娜到丰县、沛县的金店将三件物品卖掉。后经鉴定,三件物品价值人民币17441元。
要来的钱干什么用了?刘娜说,钱都花了,住宾馆、吃饭都消费了。“我没有工作,和我对象的关系也不好,没有钱用,我的朋友又多,花钱的地方也多。”
还有一次更令人哭笑不得。2015年4月的一天,两人在丰县一个宾馆见面了。李洁要刘娜还钱,并让刘娜打借条。刘娜没有打,“打什么借条,又不是不还你钱。”而此时的刘娜正急着要和朋友一起出去玩,自己的手机没有电了。看到李洁手上有苹果6,刘娜把她的苹果4S同李洁的手机交换了。至案发,手机仍然没有归还。
而且,就在这一次,李洁又给了对方500元左右吃饭的钱。
●构成敲诈勒索罪获刑
2015年6月16日,李洁到沛县公安报案。随后,刘娜被警方传唤到案。沛县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将刘娜起诉至法院。
经法院审理,两人的关系可以得到简单梳理:2011年,被告人刘娜与李洁认识并发展成同性恋关系,2013年刘娜与他人结婚,双方仍保持着同性恋关系。2015年1月,李洁与他人结婚前,双方断绝同性恋关系。自李洁结婚次日起,被告人刘娜以二人曾是同性恋关系告知李洁对象及家人相威胁,多次向李洁勒索财物。
审理认定,李洁被迫于2015年1月至6月间,分几十次向被告人刘娜的银行卡内汇款合计32500元,被告人还勒索李洁的金项链、金戒指、金手链,合计价值人民币17441元,并将其变卖,其共勒索财物合计49941元。
刘娜获得的赃款、财物,均被其挥霍。
昨日,沛县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刘娜犯敲诈勒索罪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 (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