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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济报》3月1日沛县未成年人 保护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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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3-11 17:57:11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 近日,沛县法院及少年家事审判庭分别荣获共青团徐州市委员会、徐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评选的徐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朱耘荣获徐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沛县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注重庭前调查、庭中教育、庭后回访,努力将涉少刑事案件犯罪预防工作作为审判工作的重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连续三年下降。在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注重对家庭的引导,对父母的教育,对未成年人意见的听取,涉少民事案件调解率高,未成年人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李 魁 唐 庆)
责任编辑:江苏沛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