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 徐州法院:从严从快审判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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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6-13 09:22:41 打印 字号: |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徐州法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立足审判职能,围绕快审快判、打准打实,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截止5月31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理涉黑恶犯罪案件27件392人,审结18件269人。其中,7人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13人被并处没收部分财产或罚金刑,共没收财产258万元、处罚金3541.8万元。特别是依法从严从快审结了程某、盛某、陈某某等涉黑案,马某某、甄某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周某等恶势力案,以及王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涉“保护伞”案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有效推进专项斗争扎实开展。

  强化组织领导

  形成专项斗争合力

  提高政治站位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相关要求,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级法院均成立由一把手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市中院党组围绕方案制定、案件审理、打财断血等重点环节,先后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会、推进会19次,安排部署工作,商讨专项斗争工作遇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制定下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规范指导工作开展。

  注重司法联动

  为有效凝聚扫黑、“打虎”、“拍蝇”工作合力,积极与公安、检察、监察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联动司法,有效应对各类司法难题。市中院多次与公安、检察召开联席会议,会签《防范和惩治民间借贷“套路贷”的工作意见》、《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意见》和《关于部分涉黑案件试行分案办理的意见》,推进司法联动。

  凝聚多方力量

  坚持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实体化运作,设置专用工作场所,集中办公办案。全市法院选派134名干警组成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干警参加,实现专班实体化运作,保证人员、车辆、法庭设备、物资装备到位。两级法院及时向属地党委、政法委报告工作。睢宁法院审理程某等62人涉黑案期间,睢宁县委、政法委成立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委、消防大队等单位参与保障,调配300余名警力协助押解、维持秩序,确保这一组织成员众多、案情重大复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优质高效审结。‍

  构建专业化审判机制

  推进案件快审快判

  设置专门合议庭,集中力量加强审判

  两级法院分别选配业务骨干组成专业审判团队,市中院抽调10名员额法官、10名司法辅助人员组成扫黑除恶案件专门合议庭,负责办理和指导市辖区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并从基层选派综合素质过硬的法官助理到市中院挂职锻炼,以培养储备办案力量。院庭长率先垂范,主动担任挂牌督办案件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黑恶案件的审判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进行,确保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业务指导,科学应对审判难题

  为对全市法院涉黑恶案件办理进行全方位、全流程规范指导,市中院组织业务培训,并精心编写印发操作性强、法规齐全的《扫黑除恶办案指南》,包含扫黑除恶办案机制、实体类、程序类、内审专报样式及审判方案等四册汇编文件,以着力解决办案难题。市中院两次邀请省法院刑事审判资深法官来徐授课,针对审判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面对面帮带一线法官能力提升。

  严格落实审限要求,努力提升审判效能

  为提高诉讼效率,及时有效审结案件,市中院出台《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工作机制》,严格时间节点管理,对立案受理、开庭审理、宣判等各重要节点实行“挂图作战”,对全市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全程督办,动态监督指导辖区涉黑涉恶案件情况,促进快审快判。截止5月31日,全市共有18件涉黑涉恶案件在法定审限内审结,正在审理的9件涉黑恶案件均在审限内,其中,程某等62人涉黑案、盛某等33人涉黑案二个月内审结,刘某某等13人涉黑案一个月内审结。另有4件均已组织庭审,将于近日公开宣判。‍

  依法规范精准打击

  确保深挖根治打准打实

  严格把好“四关”,依法精准打击

  全市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牢固树立“铁案”意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防止降格或拔高处理,依法从准从严从快从重打击黑恶犯罪,务求把每个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坚决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做到深挖根治、除恶务尽。贾汪、沛县、鼓楼法院在审理周某案、甄某某案、马某某案中,审查发现涉嫌构成涉恶犯罪,经法定程序,检察机关变更了指控。

  严格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切实做到罚当其罪

  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对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及主犯,对恶势力的纠集者坚持从严惩处,122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严把握缓刑、减刑、假释适用条件。对认罪认罚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对犯罪情节较轻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以及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其中,陈某某涉黑案件中2名非涉黑涉恶组织成员被免予刑事处罚。

  严格财产执行,坚决实施“打财断血”

  市中院出台《关于推进涉黑恶刑事案件财产查控和执行的工作方案》,对于判决生效的案件快速执行,对于在办案件,依法运用保全和各项执行措施,彻查涉案财产,防止犯罪分子转移转产、规避执行,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5月21日作出该项部署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已通过执行查扣系统补充查封房产29处、车辆39辆、冻结存款116万余元。丰县法院审理的刘某某涉黑案,联合丰县公安局、检察院召开涉案赃物发还大会,及时将追缴的违法所得、扣押的房屋返还被害人,社会效果良好。‍

  注:以上内容转自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