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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交通管控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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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0-02-19 09:38:07 打印 字号: | |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交通管控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阶段性特点,现将交通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全县保留S69两出口、龙固、张庄及五段(湖西航道)等5个县级交通查控点,继续实行体温检测和个人健康主动申报制度。


取消县域内其他所有交通查控点(含镇村),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质正常流通。


2月21日起,县内公交线路逐步恢复运营。


2月20日起,恢复县至市及部分县区的直达客运班线;


2月底前,全面恢复县际客运班线运营;


3月份,逐步开通省、市际客运班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沛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交通管控组

2020年2月19日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