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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江苏经济报》“疫”期的特殊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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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0-02-18 15:02:29 打印 字号: | |

“刘某是湖北鄂州人,在拘留期间并无发病迹象,目前身体也很健康。”办公室里,执行法官夏巍向几位院领导汇报着一起执行案件的情况,因为家住湖北鄂州的被执行人刘某拘留期限即将到期。

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刘某被沛县法院采取强制拘留措施。眼看拘留期已满,而当下全国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沛县也进入了封闭式管理,若一放了之,将是对刘某安全不负责任,因而如何妥善安置,成了眼下的难题。

承办法官将上述情况上报院党组后,院党组当即安排工作人员根据刘某提供的住所地,为其拟定回家路线,并由法院出资将其送回。但目前疫情形势严峻,各地采取了极严格的管控限制,1400里的归途,看来困难重重。当刘某得知沛县法院为其能够回家所做的努力后异常感动,为了减轻法院的负担,刘某当即表示可以先驻留沛县,等待疫情结束。

为了妥善地安置刘某,该院党组将这一特殊情况上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并积极与公安机关协调。在三方多次沟通协商下,将刘某安置在县拘留所,使其成为一名疫期特殊的志愿者。侯明光 夏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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