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简称“沛”,因古有“沛泽”而得名,江苏省徐州市下辖县,位于徐州市西北部,处于苏、鲁两省交界之地,东靠微山湖,西邻丰县,南接铜山区,北接山东省鱼台县,处于华北平原的东南边缘和淮海经济区的西北部位。总面积1806平方公里, [2-3] [51]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沛县常住人口为1038337人。
沛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自成立至今办公地点历经3次变动,现今法院地址于2012年末搬迁入住,坐落于沛县东北部,占地33亩,建筑面积17925平方米。沛县法院人员编制141个,在编在职干警128人,中共党员130人(含老干部、聘用人员),大学本科学历以上123人。内设综合办公室、政治部、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行政装备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执行局等10个机构,下辖司法警察大队1个直属行政机构,大屯、朱寨、魏庙、栖山4个派出法庭。近年来年均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16500余件。
近年来,沛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上级法院正确指导、县政府和县政协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准确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围绕“争创双一流”工作目标,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各项工作和自身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先后被江苏省委、省政府评为“省文明单位”,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集体二等功”、“省人民满意法院”、“省优秀人民法院”、 “全省法院能动司法服务三保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民事审判先进集体”、“指导人民法庭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涉诉矛盾化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市人大常委会授予“全市法院‘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先进集体”,被市中院授予“市优秀人民法院”和“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新时代意味着新起点,呼唤着新作为,沛县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领导、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勇于担当,依法履职,对标前行,苦干实干,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为如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沛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