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短视频平台的风靡,越来越多的人喜欢通过这些平台展现才华、分享生活,也由此诞生了一批名利双收的“网红”。一个人,一部手机,一段15秒的视频,超低的成本给了无数人当网红的梦想,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近日,沛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以花钱涨粉丝涨流量为诱饵实施的网络诈骗案件。
初识网红,老乡让她8000元买粉
90后姑娘小李平时喜欢直播,梦想成为网红,但苦于粉丝太少,直播一直不见起色。去年8月,正在直播的小李被一位自称是老乡的留言吸引,并很快结实了这位名叫小菲的“网红”,因其为人热情大方,小李还主动添加了对方微信。通过小李了解,小菲的平台粉丝有10余万,每个视频下面的评论都有千余条,而据小菲说,每月通过直播卖面膜,打广告就可以轻松获得上万收入,这让小李羡慕不已,在小菲的介绍下,小李微信添加了一位涨粉达人,希望借此开启网红之路。
“涨粉达人”自称姓张,曾在某视频平台工作过一段时间,对于账号涨粉引流很有门路。最初,小李还是存有戒心,试探性的购买了1万粉丝,过了几天账号粉丝果然增加了不少,直播时也有人互动,甚至还有粉丝打赏。
尝到甜头的小李失去了警惕,又陆续转账8000元,购买了20万粉丝。这时,“涨粉达人”告诉她,由于给小李挑选的都是优质粉丝,20万要操作半个月左右,让她耐心等待。
商机分享,又出了3万元加盟
就在小李开心忐忑的等待着自己的20万粉丝时,小菲告诉她,自己合作的面膜商家最近在做活动,价格低,口碑好,利润空间大,很适合在平台直播售卖,邀请小李加入,并承诺在直播时带下小李,传授她一些直播带货技巧,小李顿时感动不已,当天便转账给小菲3万元,进行加盟。
只是加盟费交了之后,半个月都不见商家联系,询问小菲后,小菲也只是通过微信给小李转发一些直播技巧和加盟的材料等让小李安心。
套路不断,40万元打了水漂
9月初,“涨粉达人”联系小李,称20万粉丝的账号已经做好,但账号流量太少,需要充值10万元购买。小李警醒的感觉到可能遇到了骗子,谨慎起见她联系了小菲询问情况,小菲告诉她,这是正常操作,拥有粉丝只是第一步,如果空有粉丝,没有流量,依然没有办法成为带货“网红”。
小李转账后又过了一周,“涨粉达人”再度联系小李,告诉了她一个好消息,前期买粉,充流量的工作终于有了成绩,他帮助小李接到了一个广州的大广告,广告费30万,但广告商对小李的平台流量不是很满意,他建议小李再买12万的流量。这时小菲也听说了这个好消息,恭喜小李即将赚到第一桶金。本还犹犹豫豫的小李听了小菲的话,便又给张某转账12万元。
就这样,前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小李陆陆续续转给“涨粉达人”40余万元后,却发现“涨粉达人”就此消失,连好闺蜜小菲也联系不上了。此时的小菲并未意识到上当受骗,直到警察打来电话她才得知:好闺蜜小菲和“涨粉达人”原来是一个人,自己被骗了。
一人两角,骗人者终被严惩
犯罪嫌疑人张某一人分饰两角,首先以昵称小菲在视频平台注册了账号,从网上搬运了一个美女的视频资料进行上传,将自己包装成美女网红,获取一定人气后,张某频繁的进入一些新人的直播间,先以老乡名义获取对方信任,然后利用受害人想要迅速涨粉,成为“网红”的心理,将自己的另一个微信“涨粉达人”推荐给对方,从而以涨粉、充流量、接广告等为由,诈骗被害人钱财。以同样的手段,张某还骗取了另外一人3万余元。
法官说法
沛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李恋恋
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APP大火的同时,很多人也怀着成为“网红”一夜暴富的幻想,甚至为了“红”而百般设法不惜代价,这就给了骗子可乘之机。他们通常会持续关注受害人,从受害人的动态中了解受害人职业、习惯,然后对症下药,留言加好友索要微信,以涨粉接广告等借口,实施精准诈骗。
法官提醒,在网上直播时,务必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在观看小视频或者使用直播平台时,要提高辨别是非和反诈骗能力,不要随意添加私人微信或QQ号,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更不要给陌生人转账,“你以为的天降横财,等待你的也可能是血本无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