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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在两同建新功 | 沛县法院善意文明执行显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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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孝  发布时间:2021-11-08 09:39: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沛县法院出动执行干警10余人,警车4辆,针对涉合同、民生、金融借款类案件,拘传失信被执行人6人,执结案件2件,达成和解案件4件,执行到位标的10余万元。

陈某曾向农商行贷款50000元,用于投资经营浴池,后因生意萧条,导致资金链断裂,到期的贷款未能清偿,后农商行申请执行。执行期间,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后,经过不间断的还款,本金部分只剩5000元时,陈某却又突然不愿履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后仍不肯主动到法院处理涉案纠纷。

凌晨六点,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赶到被执行人陈某居住地进行查找。进入房屋后,入眼是满地的垃圾,就是没有发现被执行人的行踪。本以为陈某不在家中,但在执行人员无死角的查找下,最终发现了躲在浴池换衣间里的被执行人。

凌晨六点,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赶到被执行人陈某居住地进行查找。进入房屋后,入眼是满地的垃圾,就是没有发现被执行人的行踪。本以为陈某不在家中,但在执行人员无死角的查找下,最终发现了躲在浴池换衣间里的被执行人。

将被执行人传唤到法院后,执行干警对其进行法律释明和劝导。原来,被执行人并非是不愿偿还,只是因为积累的利息已经超过30000元,觉得利息太高,再加上生意不好,确实没有足够的偿还能力。

随后,案件承办法官围绕双方矛盾焦点,一面让被执行人尽可能地多准备钱款,一面让申请人方的代理人向上级汇报,能否就利息部分达成和解。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多番沟通下,被执行人将本金剩余部分全部还清,对利息部分,申请人同意与被执行人协商解决。

刘某(女)与郭某(女)本是一墙之隔的近邻,因琐事双方发生口角进而爆发肢体冲突,导致刘某受伤,郭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日,后刘某将郭某诉至法院,经沛县法院调解郭某自愿赔偿刘某医药费、护理费等各项支出共计8400元,两人握手言和。但好景不长,没多久两人再次因停车等问题爆发矛盾,郭某迟迟不履行调解书写明义务,案件遂进入执行程序,经查询,郭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考虑到两家本为邻居,直接将郭某强制拘传会恶化两人矛盾,而郭某丈夫又外出打工,家中只有郭某和上小学的幼子,不宜进行拘传,案件陷入僵局。

后接申请人提供线索,郭某丈夫已从外地回来,执行法官立即赶往郭某家中,抓住这一案件执行突破口,针对双方的矛盾给予详细分析、阐述。经过执行法官近一个小时的释法明理、耐心劝说,最终取得郭某丈夫的理解,对于家人的行为,他表示确实不当,答应立即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义务,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两在两同”建新功,为民执行办实事。沛县法院将始终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将胜诉当事人权利放在首位的同时,兼顾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不断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沛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沛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