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官,直接接触的是大众百姓,处理的是各种矛盾纠纷,也时常会面临一些案件中难以逃脱的“灵魂拷问”。
去年冬天,因庭审临时推迟,等不及的我本想回办公室“怒怼”一篇案件判决,却在途中无意间看到一个身影。那是一位约莫60多岁的老人,陈旧的着装略显仆尘,头发花白而杂乱,似是许久不曾打理。时已冬深,台阶上虽无冷风,却也寒意透人,他就坐在那,脸色憔悴,蜷缩一团。许是见我身着法袍,路过时我们眼神相对,他欲言又止。于是我上前询问老人因由,“我来给儿子交罚金,但不知道该找谁,也不知道怎么交”。得知原因,我把他带去了立案大厅,并递上了一杯热水,也在向同事查询案件的同时了解到了具体情况。
老人姓李,两年前大儿子李某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李某入狱前和妻子离了婚,不仅没能给老人留些钱财,反而留下两个孙子由老人照看。就在昨天,李某在监狱给老人打了电话,因当年判处的罚金未缴,李某不符合减刑条件,所以让老人尽快来沛县法院缴纳。老人当天下午便从亲戚邻里那里凑齐了一万元,凌晨三点为孙子做好了早饭就骑着自行车从山东滕州往沛县赶。虽然20年前老人来过沛县一趟,但如今路程地貌早已大变模样,只能一路走、一路问,恰逢两省交界的唯一通道——二级坝桥维修,他硬是骑车沿微山湖绕了个大圈,直至8点多才来到沛县。然而到了法院后他就懵了,一转身就忘了工作人员交待的事项,只好在楼梯道上等着别人路过求助。
情况弄清,我便再次告知了老人缴款该走的程序,但见他认真听记却又迷茫的表情,我还是打算和执行局联系好后带他去办理。因当天是执行接待日,我连续两个电话都没能打通,老人见此却表现的很豁达,“没关系金法官,今天十一点之前办不好我就先回去了,家里孩子下午四点放学,不行我明天再来。”老人说话时语气轻松,好像骑车5个小时就是出门溜弯一样简单,但我方才明明看到他下楼梯时,有些颤抖的双腿。好在这时同事打来了回电,我连忙说明了情况,同事也很快到来,带着老人去复印证件、出具票单、缴纳罚金,十点钟多一点,事情顺利办完。老人临走前又找到我专门表示感谢,或许是老人看时间还充裕,也或许是心里有话许久没人倾诉,老人捧着热水与我促膝而谈。他说他没能教好大儿子,让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但是他还有个小儿子,目前在北大读博,等毕业后一定让他为国家和社会多做贡献,弥补他哥的过错,两个孙子学习也很好,他一定会好好培养。我向他竖起拇指,由衷的对老人表示称赞,老人笑笑,有些许惭愧,却充满了对未来生活的希望。
老人骑车回去了。但不知是为老人来回奔波的不易而同情,还是对其因儿子犯罪不得不操劳而痛惜,遇到老人的这件小事,还有他豁达而羞讷的笑容,始终印刻脑海。
这也让我想起了另外一起案件。
老刘是退休教师,三年前,因多年同事上门相求,老刘将省吃俭用的7万元借给了同事儿子张某,约定一年还清。然而两年过去,张某丝毫不提还钱的事,而老刘也迫于同事情面未时时催要。但天有不测风云,一年前老刘体检查出肝癌晚期急需大笔费用,但当老刘向张某索要欠款时,张某却突然变脸,称生意失败没钱,久推不还,于是老刘起诉。
第一次见到老刘时,他已久经病痛折磨,脸色灰败,生气寥然,但眼神里却始终有一抹不解和愤然。
调解并不顺利。无论我怎样劝导,张某都是俨然一副“不怕开水烫”的态度,连分期偿付都不愿考虑,只有一句,没钱!眼看老刘气急,为避免矛盾激化,我只好草草结束调解并约定了下次开庭日期。将老刘送出法院时,他佝偻着身子一路走一路哀叹,“我都这样了,只是想把钱要回来看病,他为啥要这样呢?为啥要这样呢···”然而,他的疑问我无法回答。
本以为老刘这事也会像许多其他案件一样,调解不成便是开庭、判决,但临近开庭时,老刘的儿子找到我并递交了代理手续,将由他代替老刘开庭。“病情重了,他现在床都下不来。”老刘儿子语气带着压抑的愤怒,“我爸就是咽不下这口气,我们也咽不下。”也是在开庭前一天的下午,我接到了云龙法院的电话,他们得知张某会来法院开庭,希望我能配合对张某采取拘传手续——原来他早已是云龙法院的被执行人。既然有协助义务,我们自然也义不容辞。看着开庭时仍态度蛮横的张某一脸懵的被云龙法院带走,老刘儿子解气似的握住我的手,“这事我得告诉我爸去。”他说。
后来,张某被强制拘留了半个月,在这期间,我也给老刘和张某送达了案件的判决,判决支持了老刘的请求。而就在几天之后,老刘儿子又找到我,告知我老刘已经故去的消息。“他也算是了了心事。”老刘儿子唏嘘不已。“张某的钱还了吗,是不是还得申请执行?”我想问,却没说出口,因为对老刘来说,一切都已没了意义。
工作十年,细细思量,办理的案件也数以千计,看似冰冷的数字,其背后隐藏着的却是数不清的悲欢离合,也有着很多类似上述的故事。法官虽是将事实与法律结合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践行者,中立公正,但亦是平凡人,本就有着身体、工作、家庭等多样的不如意,也有案件是非人情冷暖的烦扰,有诸多放不下的“意难平”。然夜深沉思,拷问于内心深处,方以为,作为审判人员,应心存善念,用心做事,仰无愧于天地,俯无愧于良心,才能真正的“心安”。虽有很多事情,并非能单纯依靠法律而平息,但当法官将自身包容、公正廉明无私的人格结合专业知识以案释法传达给当事人,把更多的正能量传递至社会,如此,才不会有更多的“意难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