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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展风采,最美“她力量”——黄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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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雪  发布时间:2024-03-11 10:06:24 打印 字号: | |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的沛县女性为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功立业,近日,沛县妇联发布关于授予2023年度沛县三八红旗手标兵、沛县三八红旗手(集体)称号的决定,其中,沛县人民法院栖山法庭庭长黄文文获评“沛县三八红旗手标兵”。

黄文文,2007年进入沛县法院工作,先后在沛县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少年家事审判庭、大屯法庭、栖山法庭等部门工作,现任栖山法庭庭长。

自工作以来,她恪守为民情怀,兢兢业业、认真钻研,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黄文文曾连续两年被评为徐州市优秀法官,先后被授予“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推动高质量工作政法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优秀巾帼志愿者”等荣誉称号,被授予“个人三等功”。

勤思笃行聚焦审判主业

作为法官,黄文文一直立足执法办案一线,自2013年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她始终勤勉刻苦,锐意进取,共审结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2900余件。不管是专业性较强的合同类案件,还是家长里短的婚姻家庭类案件,亦或是当事人矛盾纠纷较大的侵权类案件,她都能将所学的法律基础知识充分运用到审判实践中,在裁判文书的撰写上充分做好案件事实的阐述和裁判理由的分析说理,有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矛盾争端,尽可能做到让当事人“胜的舒心,败的明白”。

刚中带柔传递司法温情

身为法庭庭长,黄文文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吃苦扛活”的特点,坚持身先士卒、勇挑重担,不断夯实司法业务能力和水平,果断刚毅,明辨是非。法庭里少有大案要案,更多的是家长里短的“小案”,但可能却关乎当事人的未来走向,黄文文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始终坚持“办理案件就是办理他人人生”的初心,凭着女性特有的柔和、细腻,调和了一件件纠纷,解开了一个个心结,以柔情善断传递司法温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律有力度也有温情”。2023年,黄文文带领栖山法庭全面推行“全程、全心、全力、全员”四全调解法,截至2023年底,栖山法庭运用“四全调解法”共调解结案417件,同比增长66.3%。

多措并举助力法治宣传

人民法庭是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力量,也是群众体验司法服务的重要“窗口”,作为栖山法庭庭长,黄文文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着力满足群众司法诉求。工作之余,她带领法庭干警走进田间地头、社区广场,针对群众关切开展普法宣讲;她定期走进校园,围绕孩子们成长中可能遇到的网络安全、校园暴力等问题讲授法治知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在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背景下,黄文文始终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她结合地方发展实际,深入剖析辖区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法律指导意见,努力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

 
来源:沛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沛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