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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枫】昔日好友起纷争,“线上调解”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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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沛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10-31 10:54:38 打印 字号: | |


“请确认你们的画面清楚、声音清晰。”

“没问题。”“我们这边也清晰。”
“那我们现在开始线上调解。”

近日,沛县法院魏庙法庭通过“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11月,赵某跟随曹某在湖北武汉从事翻新改造工作,项目结束后赵某多次催要劳务费,但曹某至今不予支付,赵某诉至沛县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劳务费3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翻阅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双方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原告于2022年、2023年多次向被告索要劳务费,被告均表示“好的,到月初”、“明天中午给你转”等,法官认为双方关于劳务费金额并不存在争议,且劳务费金额不高,被告拖欠近两年未支付,双方之间应该还存在其他矛盾。考虑到原告现居河南,被告目前又在外地务工,路途遥远,现场开庭多有不便,为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尽可能查清双方矛盾所在,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法官在征得两人同意后决定开展“线上庭审”。

    庭审中,法官引导双方交换证据及质证意见,并认真听取双方的诉求,原告对于被告多次承诺还钱但仍拖欠至今的做法愤怒不已;被告则表示两人关系原本很好,两家人也有往来,赵某跟随自己干活期间,自己都会及时支付工资,这次拖欠是因为分包公司迟迟没有结清工资,但原告不仅不理解还在要工资过程中辱骂被告及家人且拒不道歉,另外自己已经支付原告路费720元,应当从中扣除,但原告拒不认可。了解到双方矛盾缘由,法官一方面告知原告,产生纠纷后应该通过理性平和的方式维护权益,不能采取侮辱、诽谤他人等过激行为;另一方面,法官向被告阐明给付劳务费是情理之中,也是法理所在,不能因小利失大义,同时法官也就案涉法律关系及拒不履行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向被告耐心讲解。经过法官反复沟通和法律释明,原、被告双方的对抗情绪逐渐缓和,原告认识到自己辱骂他人的问题并主动道歉,被告也同意尽快给付剩余劳务费,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赵哥,兄弟我做的不对,你别往心里去!”

“我这当哥的也有错,得空回家咱们再一块聚聚!”看着两个昔日好友冰释前嫌,法官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小案件”关乎“大民生”,“小标的”案件的成功化解是沛县法院以“如我在诉”理念做实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沛县法院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基层法庭前沿阵地作用,积极探索创新司法服务模式,有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追溯、高效化解,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便捷和温度。

 


 
来源:沛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沛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