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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拒执】“特邀”被执行人旁听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等犯罪行为刑事庭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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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沛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12-27 15:42:55 打印 字号: | |


岁末在即,为进一步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11月以来,沛县法院抓住年末节前的有利时机,连续开展多次集中执行行动。

12月26日,年底集中执行行动再次拉开帷幕。

张贴传票、释法明理、依法搜查、现场拘传......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兵分各路,将善意文明和拒执打击密切结合,灵活运用各类执行手段,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定义务。

当天上午,执行干警对多名拒不配合、态度蛮横的被执行人现场拘传。
    为加大执行威慑力度,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沛县法院执行局和刑庭联合组织多名拘传的被执行人旁听2起涉嫌拒执类刑事案件庭审活动。

2020年10月,沛县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龚某赔偿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5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龚某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2021年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调查,龚某分别在2021年2月、2021年11月、2022年1月收到工程款合计18万元,在有能力履行判决义务的情况下,拒不履行而是用于其他开支,导致法院生效判决无法及时执行。

2023年12月,原告某租赁公司起诉被告董某某等人合同纠纷案中,原告向沛县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沛县法院于2024年1月17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了被申请人某纺织公司、董某某、陈某的银行存款150余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1月26日,沛县法院工作人员查封某纺织公司的纺纱设备并张贴法院封条,告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某某相关设备已被查封事宜。1月27日、28日,被告人董某某在明知纺纱设备已被查封的情况下,仍然将相关设备以人民币28.7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并将该款项用于偿还他人欠款,造成法院查封的财产被非法处置。

为充分发挥严厉打击拒执类犯罪案件庭审的警示作用,庭审前,刑事法官结合12月1日实施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司法解释》法律规定,对拒执犯罪案件的涉及范围、入罪标准和量刑规定进行了详细讲解,告诫被执行人要对法律心怀敬畏,切勿心存侥幸。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强的清醒剂。通过观摩庭审和集中约谈,到场的被执行人深刻感受到“拒执”的严重后果,多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并积极筹措资金。

下一步,沛县法院将进一步完善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用好用足执行强制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拒执犯罪,全力提升执行案件质效,确保生效判决、裁定依法兑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沛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沛县人民法院